近日,石獅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出借身份信息引發的糾紛案件。
據悉,彭某經朋友介紹在微信上認識了“黃某”,“黃某”因周轉需要向彭某借款3萬元,借期一周。彭某依約轉賬3萬元至“黃某”微信,一周后,幾經催討“黃某”卻未能還款。無奈之下,彭某通過申請微信支付轉賬電子憑證確認了“黃某”的身份信息,將“黃某”訴至石獅法院。
訴訟過程中,黃某卻寄來一紙答辯狀,聲稱自己根本不認識彭某,也不是微信的實際使用人。原來,此黃某非彼“黃某”,黃某將經自己實名認證的微信借給好友小黃使用多年,小黃卻以其名義欠下3萬元未歸還彭某,導致本案糾紛產生。
最終,彭某申請追加小黃為被告,彭某、黃某、小黃三人通過錄音確認了真正的借貸雙方是彭某與小黃,彭某申請撤回對黃某的起訴,小黃亦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,與彭某達成調解,積極履行還款義務。
法官提醒,一定要筑牢個人信息保護的防線,切勿因一時的疏忽或貪圖小利,隨意出借身份信息。在涉及個人重要信息的事務上,務必保持謹慎,仔細考量可能產生的風險。若已陷入因出借身份信息引發的糾紛,應及時尋求法律幫助,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(記者?呂沐華?通訊員?顏曉緣)